早在本世纪初,就有人提出“创新”这一概念,当时主要是经济学家从技术应用的角度提出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创新这一司的意义也在不断扩展和深化。从字面上看,创新既包括事物发展的过程又包括事物发展的结果,主要包括新的发现发明、新的思想和理念、新的学说与技术以及新的方法等一切新事物。而通过创新的教育、教学活动来培养学生的创新力,进而实现上述新事物的教育,也就是创新教育。在这当中,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创新教育的核心。或者说,创新教育也就是根据创新原理,以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以及创新的个性为主要目标的教育理论和方法,使学生一方面牢固、系统地掌握学科知识,同时发展创新能力。
创新教育的第一方面内容是创新意识的培养,也就是推崇创新、追求创新、以创新为荣的观念和意识。只有在强烈的创新意识引导下,人们才可能产生强烈的创新动机,树立创新目标,充分发挥创新潜力和聪明才智,解放学习和创新激情。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左右,当时许多领域的科学家都把寻找自己的“哥德巴赫猜想”作为攻坚的目标,我国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当时也把这一被喻为“数学桂冠的明珠”,将“哥德巴赫猜想”问题作为自己的努力目标。正是在这样强烈的创新意识的鼓舞和推动下,他投入了常人以难以想象的精力和热情,才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教育部副部长韦钰也指出,创新是产生于激情驱动下的自觉思维,创新思维是产生于由于热爱、追求、奋斗和奉献所产生的精神境界高度集中,浸沉于那种环境里所产生的自觉思维。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三本护照”中的“事业心与开拓精神”或彼德·圣吉“五项修炼”中的“自我超越”境界。
创新教育的第二方面内容是创新思维的培养。它是指发明或发现一种新方式用以处理某种事情或某种事物的思维过程,它要求重新组织观念,以便产生某种新的产品。这种创新性思维能保证学生顺利解决对他们来说是新的问题,能深刻地、高水平地掌握知识,并能把这些知识广泛迁移到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使学习活动顺利。可以说,创新性思维是整个创新活动的智能结构的关键,是创新力的核心,创新教育与教学必须着力培养这种可贵的思维品质。
创新教育的第三方面内容是创新技能的培养。它反映创新主体行为技巧的动作能力,是在创新智能的控制和约束下形成的,属于创新性活动的工作机构。创新性技能主要包括新主要的信息加工能力、一般的工作能力、动手能力或操作能力以及熟练掌握和运用创新技法的能力、创新成果的表达能力和表现能力及物化能力等。创新技能同样也居于创新教育的核心地位,尤其在我国目前的学校教育中,更要加强以实验基本技能为中心的科学能力和科学方法的训练。
创新教育的第四方面内容是创新情感和创新人格的培养。创新过程并不仅仅是纯粹的智力活动过程,它还需要以创新情感为动力,如远大的理想、坚强的信念、诚挚的热情以及强烈的创新激情等因素。在智力和创新情感双重因素的作用下,人们的创新才能才可能获得综合效应的能量。除创新情感外,个性在创新力的形成和创新活动中也有着重要的作用,个性特点的差异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新成就的不同。创新个怀一般来说主要包括勇敢、富有幽默感、独立性强、有恒心以及一丝不苟等良好的人格特征。可以说,教育对象具有优越创新情感和良好的个性特征是形成和发挥创新能力的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