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碰撞、价值多元、政治转轨、经济转型的时代背景下,部分青年的社会责任感有所淡化,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重个人轻社会,重索取轻奉献,重功利轻道义,重自我实现轻社会责任,重物质实惠轻精神境界的现象。一方面,有些青年将个人的价值实现当作与社会无涉的事情,片面地追求所谓的独立和自由。这种将个体需求凌驾于社会。
责任之上的价值观念,有可能会助长一种以个人为本位的自由主义。这种自由主义由于逃避对公共利益的责任承担,很容易变成“为所欲为”的代名词。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责任教育在内容上又略显空洞和抽象,在方式上也仅是将社会责任机械地置于个体的自我价值之上,而无法使受教育者有意识地将社会责任内化为自觉信念。在这种情况下,人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就很有可能成为一种浅薄的盲从和功利的附会,而没有行动上的自觉。
比如,今天的社会对青年学生的“成才”提出了很多要求,却对他们的“成长”关心不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他们的个性、兴趣和正当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责任只能成为其被动接受的“包袱”或“义务”,而不会从中获得成就感或崇高感。很多大学生甚至反映,当前的大学责任教育已经沦落为灌输责任知识的教育,教给学生的仅是毫无生气的知识性责任概念和责任规范。由此,很多青年学生在“知”和“行”之间产生了严重的脱节和分歧,甚至出现了“抽象地肯定,具体地否定”的尴尬局面。他们对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都能知道,甚至倒背如流。但一落实到行动层面,就会逐渐偏离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不是“知行合一”,而是“知行分离”。甚至还可能是“知行相悖”。
以上诸种现象的出现,固然有着复杂的社会和时代根源。但在社会责任教育方式上,无法将个体价值的实现与社会责任的担当有机地结合起来,则是一个无法忽视的因素。所谓的社会责任教育,首先也应该是让青年学生在思想深处认识到:社会责任不是社会强加给社会成员的“任务”,而是人内在精神价值的自然外化和实现个人价值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