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一学年度法制讲座内容
范小梁
亲爱的同学们:
要放寒假了,高兴吗?还记得我们学校培养的三个好习惯的内容?其实培养我们文明礼貌、学习、生活三个好习惯就是让我们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做一个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黄广好少年,更重要的一点是从小有法律意识,学法、守法和用法啊。
一、法是什么?
曾有记者问一位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在哪所大学、哪个实验室学到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时,这位白发苍苍的学者出人意料地回答说是在幼儿园。
那么,您在幼儿园学到了什么呢?
学者回答: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吃饭前要洗手;做错了事情要及时道歉;午饭后要休息;要注意观察周围的大自然。从根本上说,我学到的全部东西就是这些。
这位学者的答话,也得到了众多科学家的普遍赞同。
大发明家爱迪生在实验室里工作时井然有序,连助手不慎把一个烧杯转了个儿,他都严肃地指出,并说:最小的一点错误会导致最大的损失。这话不正是来源于幼儿园里的那句东西要放整齐的教导吗?
由此可见,从小养成的良好习惯对人一生有多么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将伴随我们的一生。对于同学们来说,要成就学业、事业,要拥有美好人生,必须养成好的习惯。
少年时期是生活习惯的形成时期,养成一个好习惯受益终生,养成一个坏习惯则会受害终生,犯罪是从违法开始,违法是从违纪开始,违纪是从不良的品行开始,这是一条青少年犯罪的定律。
什么是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举了九种不良现象,希望每个同学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最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 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什么是违纪,就是违反小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比如违反听课或者自习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等等。
所谓违法,现在一般是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谓犯罪,简单地说就是所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怎样做到“远离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我想应从日常小事做起,从行为养成做起,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杜绝不良行为,不违纪,不违法,就能预防犯罪。
二、怎样保护自己?
同学们,你们知道变色龙吗?绿色的蝗虫、蚱蜢为何跳跃飞舞于绿草丛中?我们是世界中弱小的一份子,避免受到外界的伤害,除了依赖老师、家长以及善良的叔叔、阿姨的庇护外,更需要学会自我保护。
1、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2、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坏人的人数、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还要留下联系电话。当然,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3、谨慎交朋友,拒绝不良交往。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